鄭州社保代繳講解工傷保險繳納的基數
2020-07-28(1)工傷保險費率按照行業劃分,行業不同,費率也不一樣。
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4754 - 2002),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
三類行業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等情況,分別確定各用人單位的行業風險類別。
(2)關于費率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保險費平均繳費率原則上要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0%左右。在這一 總體水平下,各統籌地區三類行業的基準費率要分別控制在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左右、1.0% 左右、2. 0%左右。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衛生、安全監管部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提出分類行業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鶞寿M率的具體標準可定期調整。
(3)關于費率浮動。
用人單位屬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浮動費率。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實行浮動費率。用人單位的初次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確定,以后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動一次。
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上下各浮動兩檔:
上浮第一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20%,上浮第二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50%;下浮第一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80%,下浮第二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50%。
我國工傷保險實行的是有差別的浮動費率制度。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的確定與用人單位所屬行業和工傷發生率等情況掛鉤。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確定工傷保險費率的初衷,主要是利用費率杠桿促使用人單位的工傷預防與安全生產。
之前《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則規定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