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擬不再進入個人賬戶
2020-08-31
第二個大變化就是,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單位繳費不再進入個人賬戶。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以內,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過去,醫保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0%計入個人賬戶。而改革后,單位繳費部分放到醫保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只有個人繳費劃入了。
因此,當期新劃入個人賬戶的錢會減少。
那這些錢做什么用呢?用來加強門診保障。征求意見稿提出,調整統賬結構后減少劃入個人賬戶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撐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提高門診待遇。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后,統籌基金對于門診的保障功能更強,也就是說,職工醫保制度對于門診的報銷待遇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