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的
2020-05-19
各相關處室、分中心、駐市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統籌項目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6〕10號)等法律、法規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對全市參保人員開展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工作(2020繳費年度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中心參加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參保人員。
二、申報時間
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24日
三、申報內容
在職職工個人工資收入(2019年月平均工資)、退休(職)人員月基本養老金。
四、申報辦法
(一)養老、工傷、失業三險繳費工資通過“河南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申報。參保單位使用“河南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應當先辦理Ukey。
(二)醫療、生育兩險繳費工資通過“鄭州社??蛻舳讼到y”進行網上申報。
五、申報流程
(一)在職職工個人工資收入申報
參保單位通過“河南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鄭州社??蛻舳讼到y”自行申報在職職工個人工資收入,個人工資收入按各險種政策封頂保底后作為本人2020繳費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個人工資收入申報口徑統一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統籌項目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6〕10號)的規定執行:
1、職工個人2020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收入根據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是指職工本人2019年度內應該發放的,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納入繳費工資構成項目的全年工資收入的月平均值。
2、2019年度內從其他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人員,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為職工本人2019年內在不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納入繳費工資構成項目的全年工資收入的月平均值。
3、2020年度新入職 (含企業調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以本人起薪月工資收入進行申報。
(二)醫療保險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申報
1、在鄭州市領取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正常情況下無需申報。退休(職)人員在“河南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鄭州社保客戶端系統”中的姓名與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先進行變更,變更一致后無需申報。
2、享受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在其他統籌地區領取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參保單位可通過“鄭州社??蛻舳讼到y”上傳本單位全部退休(職)人員個人月基本養老金數據及《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申報表》、待遇部門核定的相關發放資料等電子檔案進行申報。
六、申報要求
(一)繳費工資申報工作實行網上經辦。已領取Ukey并且升級過的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經辦服務平臺自行申報;未領取(含未升級)Ukey的參保單位應按照《關于舉辦社會保險新系統業務操作及繳費工資申報培訓的通知》的要求,到指定地點領取Ukey,參加培訓,并進行網上申報。已領取Ukey的參保單位也可以報名參加培訓。
(二)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是記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核定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涉及每一個職工的切身利益,參保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收入情況應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各險種申報的繳費工資金額應保持一致,保證申報的數據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