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五險一金代繳淺談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2020-10-21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可見,理論上員工可以在辭職當天就去取住房公積金,只不過,如果是在當月的20號之前就辦理完了離職手續的話,住房公積金還一次性提取不完,下個月還得重新回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再次提取。由于辭職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肯定是需要出具離職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