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有哪些容易忽略但不得不知的事項
2020-11-20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單位為職工購買社保,不僅是職工的法定權益,還是《社保法》規定的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
有的人可能不愿意購買社保,理由是寧愿到手的錢更多一點,所以他們和單位書面或者口頭約定,不購買社保,無需單位承擔后果。這種情況下,約定因違反《社保法》而歸于無效轉自鄭州社保代繳。社保入稅之后,稅務機關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以及滯納金,甚至還會有對單位和個人的罰款。
其次,有的單位試用期不購買社保,告訴職工轉正后才能辦理社保?這種觀點是一種“套路”,根據《社保法》規定,勞動關系一旦成立,用人單位就應當履行購買社保義務,而《勞動法》早就明確了試用期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的,所以單位不能再以這樣蹩腳的理由來延遲購買社保。
第三,國家鼓勵人才流動,一不留神就辭職了,離職后五險一金該怎么處理?
首先,別想著退保的事情,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不可退保的,我們要避免社保的中斷,因為后果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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