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關于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
2021-12-03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為做好2021年度全省社會保險費征繳和相關待遇核定工作,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現就全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以5328元/月確定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繳費基數下限為3197元(60%)轉自鄭州社保代繳,繳費基數的上限15984元(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