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勞務派遣的這些風險一定要規避
2021-04-16
1、勞務派遣機構不規范
企業在選擇勞務派遣機構時,若選擇的勞務派遣機構僅僅是一般的人事代理機構、職業介紹所等,而不具有法律上的勞務派遣主體資格。那么,一旦被派遣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發生爭議,會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無效,被派遣勞動者與企業之間會被認定為勞動關系,企業就要承擔作為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還有些勞務派遣機構一心逐利,存在不給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保、不按時發放工資等種種不當行為,一旦被派遣勞動者進行維權,也會給企業正常生產、社會名譽等帶來負面影響。
2、逆向勞務派遣避責任
“有關系沒勞動,有勞動沒關系”是鄭州勞務派遣用工模式的特點。為了實現“有勞動沒關系”這一優勢,存在部分企業自行招工,在招到合適人員后,再由勞務派遣機構與該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以派遣身份在企業工作。這種情況構成了逆向派遣,也就是假派遣,企業以勞務派遣形式掩蓋與勞動者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規避自己作為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這樣的做法也會導致勞務派遣無效,企業需要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3、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不明
在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中,企業與勞務派遣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是通過勞務派遣協議來確定的。如有些企業在實踐中直接給被派遣勞動者發放工資,卻未在勞務派遣協議中寫明系代替勞務派遣機構發放,則極易被認定為與被派遣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由此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如企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雖然對外企業與勞務派遣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對內份額如何劃分,若未作出約定或約定不明,在達不成補充協議的前提下,需按照鄭州勞務派遣公司與企業的過錯程度和行為原因力的大小予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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