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失業保險擴大保障范圍政策指南
2020-07-28
根據《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保生活穩就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44號)精神,鄭州市就失業保險擴圍保生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階段性發放失業補助金
(一)申領范圍: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參保人員(不含參保不足1年個人不繳費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二)發放標準:累計繳費2年以上的(含2年)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累計繳費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60%執行;參加失業保險不足1年、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執行。
(三)申領方式:
1、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申領
2、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申領
3、鄭州市社會保險分中心業務窗口直接申領
(四)申領時間:2020年6月12日-2021年6月30日
(五)申領資料: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二、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范圍
(一)申領范圍: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起有參加失業保險記錄(轉自鄭州社保代繳),但累計參保不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即《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七條中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參照鄭州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二)發放標準:累計參保不足6個月的,發放1個月臨時生活補助;累計參保滿6個月不足1年的,發放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三)申領方式:
1、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申領
2、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申領
3、鄭州市社會保險分中心業務窗口直接申領
(四)申領時間:2020年6月12日-2021年2月28日
(五)申領資料:本人身份證或社???/span>
三、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
(一)續發范圍: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實施時間自2019年12月1日起。
(二)續發辦法:續發失業保險金無需個人提出申請,失業人員的領金期限、就業失業狀態、法定退休年齡可通過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記錄、身份證信息等內部比對信息確定。失業人員按照規定同時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三)停發情形:續發期間發生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情形的,停止續發失業保險金。
四、擴大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范圍
(一)申領范圍: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后,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大齡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時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不再享受促就業相關待遇。政策實施時間自2019年12月1日起。
(二)申領方式:
1、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申領
2、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申領
3、鄭州市社會保險分中心業務窗口直接申領
(三)申領資料: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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