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代繳社保公司淺談工傷認定程序
2020-07-28
(1)提出工傷認定的時間和接受認定的部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發生工傷后,職工或者相關的親屬.單位等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超過規定時間,將要承擔不利的后果。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這里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的期間是指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止。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工會組織”包括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以及符合《工會法》規定的各級工會組織。
(2)申請工傷認定所需要的資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 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3)工傷認定。
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4)對工傷認定不服的救濟措施。
當事人或者用人單位提出了工傷認定,但如果對于有關決定不符,該采取什么措施呢?
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取消了行政復議前置程序,規定發生工傷爭議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加強了對工傷職工的保護力度,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想了解更多鄭州社保代繳,勞務派遣,靈活用工,勞務外包,單工傷,雇主責任險,人力資源外包等相關內容,就快來咨詢我們吧。
可點擊“在線咨詢”線上直接與客服溝通,或者撥打電話:18037460350
上一篇:鄭州社保代繳公司淺析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