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和所需資料
2021-07-13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應繳未繳不超過4個月;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所需資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
3、借款人結(離)婚證(附相關協議書)復印件2份。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3份(附《合同信息備案摘要》復印件2份)。
5、首付款發票原件(二手房為資金監管付款憑證)及復印件2份。
6、借款人用于還款的銀行卡原件復印件1份。
注:
①上述1-6項中所有復印件均需驗證原件;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到同一張紙上; 戶口本復印件需含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轉自鄭州社保代繳)。
②非鄭州住房公積金市級繳存戶的,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情況證明和繳存明細記錄及房管部門或不動產管理部門登記在夫妻名下的住房(含共有權房產)證明。
③購買二手房不提供第4項材料,但需提供原房產證,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籍、婚姻等證明材料及《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2份、首付款資金監管憑證。以上材料復印件用A4規格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