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勞務派遣淺談勞務派遣的那些事
2020-07-28
鄭州勞務派遣單位,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系,雙方需簽署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和一般勞動合同的比較如下:
一、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除了普通勞動合同關于期限、工作內容、地點、時間、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和勞動條件、保護及職業危害防護的必備條款外,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需明確:
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
派遣期限;
工作崗位等。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般的勞動合同關系,法律對合同期限不做強制要求。勞動合同分為三種: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認即可;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只能和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且期限必須是2年以上。
另外,由于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招聘非全日制的勞動者,即被派遣的勞動者需是用人單位的全日制員。勞務派遣的合同需用書面方式訂立。
三、勞動報酬
1.支付時間
一般勞動合同中,對于勞動報酬的支付時間,全日制的按照合同雙方約定,并無強制性規定。非全日制的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在勞務派遣勞動合同中,法律強制規定需按月支付報酬。
2. 支付金額
勞務派遣由于工作期間不定,中間可能有空窗期,法律做了特別規定,在空窗期的時候,用人單位仍需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報酬。
四、試用期約定
在試用期方面,勞務派遣的的勞動合同和普通勞動合同一樣,只可約定一次試用期。
下期我們來分享下勞務派遣下的勞動合同的雙方權利義務和普通勞動合同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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