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靈活就業到底有幾種模式
2020-06-04
近些年來,“互聯網+”帶動了大數據、云計算和平臺經濟、分享經濟的快速發展,又產生了以平臺型就業為主的多種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得到新的發展。概括起來,目前靈活就業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固定期限就業,即在一個單位中的固定期限合同工。雖然固定期限合同就業受到法律保護,但由于就業期限固定,存在不能轉為長期合同就業的可能性,因此也可算做靈活就業。
非全日制合同就業,即在一個單位中的每天、每周或每月的工作時間明顯低于標準工作時間的就業形式。非全日制就業的工作時間可以在一周內隨意分布,或只集中在一個月或一年中的特定時間段里。非全日制合同就業的權益保障不同于全日制長期合同制就業,通常也算做靈活就業。
勞務租賃型就業,即勞動者與勞務租賃公司簽訂長期勞動合同,由公司將其勞務出租(轉自靈活用工平臺),其在用人單位工作,并且主要為一個雇主工作,無論是否有工作任務,租賃公司都要支付工資和有關津貼福利。
勞務派遣型就業,勞動者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務派遣機構只在勞動者被派遣期間才支付工資。這類職工通常為多個客戶工作,且工作時間比較短。
共享用工就業,即某企業“冗員”階段性“共享”到其他企業工作,是兩個或更多雇主共同雇用并共同負責工人的就業形式。共享用工不改變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合作企業之間通過簽訂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規避法律風險。
平臺就業,即依托平臺型組織實現眾包就業、網店就業、創業就業等,如滴滴專車司機、淘寶店主等,勞動者不是平臺企業的雇員。
自雇就業,即不從屬于一個單位、自己既是企業所有者又是勞動者的就業形式。例如家庭幫工,獨立顧問或自由作家式的獨立承包人,個體工商戶,沒有一切勞動關系、隨叫隨到式零工,“斜杠青年”等。
靈活就業分布在各行各業、不同的職業層次和各類文化程度的勞動者中。靈活就業的發展既受主觀因素的影響,如勞動者的就業偏好、用人單位的用人實踐和習慣、政府政策導向等,也受客觀因素的影響,如新技術的應用、經濟形勢、勞動力市場形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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